"要對藥品集中采購中的腐敗問題‘零容忍’。"在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不久前召開的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與會代表們達成共識,"一經發現一查到底,決不手軟"。
針對藥品集中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檢察機關的作用至關重要。多名基層辦案檢察官近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醫藥行業一直是檢察機關重點查辦的領域。
由于權力過于集中、行賄手段更加隱蔽、索賄逐漸增多等諸多原因,醫藥領域的腐敗問題屢禁不止。在檢察官們看來,立法上查漏補缺、采購程序上公開透明、執法上加大力度才是"零容忍"的最佳途徑。
采購程序透明度仍不夠
多位檢察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醫藥領域仍存在執法力度不夠的問題。
國家一直明令禁止醫藥從業人員收受"回扣",醫療衛生領域也多次開展過整治醫藥"回扣"和"紅包"的專項活動。但由于種種原因,真正追究責任的不多,追究刑事責任的則更少。
"對醫生收‘紅包’問題的處理在法律上并不明確。"陶京津說,由于主體限制,很多醫務人員身份不完全等同于國家工作人員,無法按照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醫藥領域的行政制裁也缺乏力度。醫務人員即使被發現收受賄賂,一般不會被開除,不影響其行醫資質,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成本較低。
另外,醫療行業專業性強,外行很難進行監督。有的醫院的主要醫務人員結成緊密的利益團伙,不易監督。而醫療收費過程不透明、不公開、信息不對稱,外部人無法知情,也妨礙了監督與查處。
"雖然醫藥領域的采購程序已經公開,但透明度仍然不夠。再加上一些醫藥代表的不實宣傳,使得很多醫藥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認為只能通過醫藥代表去醫院‘跑關系’才能中標,更加重了這一領域的腐敗現象。"趙雯娜表示。
趙雯娜建議,醫藥采購領域的程序應該更加公開化,醫院和相關部門應該履行說明義務,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這樣才能減少醫藥企業行賄的動因。
行賄名目隱蔽索賄增多
浙江省溫州市的一組數據顯示,2011年3月至11月,溫州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處醫療系統賄賂案件35件38人,查辦醫療衛生系統高管23人,其中,處級干部9人,科級干部12人。
調查顯示,這批醫療腐敗多發生在藥品采購、設備采購、醫療器械招投標環節。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的陶京津介紹說,一些醫藥代表將賄賂關系套上了朋友間禮尚往來的"外衣",以各種充滿人情味的行賄方式瞞天過海,如為醫生請保姆,幫助子女升學,送高檔俱樂部會員卡等。
"近年來,醫藥領域的犯罪手段出現了人情化趨勢。"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趙雯娜介紹,在傳統的回扣、提成方式行賄之外,醫藥行業出現了一些隱蔽的行賄名目,如"科研協作費"、"外協費"、"技術支持費"等。
"同時,醫藥腐敗案件中的索賄現象增多,越來越多的人把手中的權力經濟化,認為提供了多大的便利,就理應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不給好處就到處刁難。"在趙雯娜參與查辦的一起案件中,北京某醫院醫務處副處長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某制藥有限公司為其支付赴日本旅游費用8450元人民幣,同時向該公司索要1000美元。
權力過于集中窩案多發
從諸多案例可以發現,醫藥腐敗案件中的涉案主體大多掌握實權,有醫院院長、部門負責人、主任醫師等。
"去年11月,溫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姜存積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沒收財產8萬元。"陶京津說,"姜存積是溫州去年第四個因受賄獲刑的醫院院長"。
辦案檢察官介紹,在現行醫療體制下,醫療單位很多計劃和決策往往是"一把手"做主,缺乏民主監督制約。如在招投標過程中,藥事委員會流于形式,只有掌握實權的領導說了算。
同時,由于醫藥采購流程環節較多,包括醫藥審批管理和醫藥購銷等多個部門,想要獲得醫藥采購合同,需要同時打通這些環節。
"醫藥衛生領域的職務犯罪多是共同犯罪,而且多是窩案、串案。"趙雯娜說,"有的是單位領導與設備、藥劑及采購人員合伙作案;有的是領導班子成員相互勾結合謀作案,有的是醫生與藥販內外勾結共同牟利"。
在國家藥監系統"1·25"案中,上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下到借調人員馬騰,中間包括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藥品注冊司原司長曹文莊、藥品注冊司原副局級巡視員盧愛英以及國家藥典委員會業務綜合處原副處長李志勇,構成了一起錯綜復雜的藥監系統貪污瀆職窩案。